公益慈善研究院
Institute for Philanthropy Tsinghua University
2016年1月17日上午,由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和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首届公益慈善税制半月谈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行。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3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中关于公益慈善组织的税收制度是否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以及《慈善法》通过之后,如何进一步落实公益慈善组织的相关税收制度?这些都是学术界和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政策法规司、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华慈善联合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基金会中心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半月谈。
参加本次半月谈的代表认为,当前的《慈善法》草案在多处对公益慈善组织享受的税收优惠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非常有利于我国公益慈善组织的未来发展,建议在这些原则性规定之后添加更加明确的操作性表述。另外,公益慈善组织相关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国家关于公益慈善组织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遇到程序过于繁琐、要求过于苛刻、落实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因此,《慈善法》颁布之后,政府应该通过规范、简化、优化税收程序,切实落实公益慈善组织相关的税收政策。
本次半月谈由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