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研究院

Institute for Philanthropy Tsinghua University

慈善信托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慈善信托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514日下午,由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主办的“慈善信托专题研讨会”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内务室主任于建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俞建良、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邓国胜教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王超、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赵廉慧、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李子君及秘书长方枫、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理事长陈耀芳、杭州康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耿海波以及来自长安信托、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于建伟主任和邓国胜教授就慈善法中关于慈善信托相关规定的议题进行引谈。于建伟主任着重介绍了慈善法中关于慈善信托的概念与重点,立法过程中把慈善信托相关内容设定为专章的经过,以及慈善法中慈善信托与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关系,内容涉及主管机关、税收优惠、监察人设立等方面的异同。于主任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施行,慈善法中慈善信托一章,是在研究总结十多年来我国公益信托遭遇的尴尬并借鉴国外经验作出的规定,意在激活慈善信托,为老百姓特别是先富群体行善提供简便、灵活方式,为我国慈善事业做大做强提供新动能。但这一章的规定能否落地,慈善信托在我国能否真正发展起来,取决于各地能否积极贯彻慈善法,大胆探索实践,还取决于相关税收优惠、财产登记等配套制度的跟进。于主任对于慈善信托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邓国胜教授提出了四个关键性问题,一是慈善法为慈善信托设立的门槛很低,备案即可,但这同时会对后续监管带来挑战,设立慈善信托是否需要一些基本条件?二是慈善信托的设立成本相对较低,那么国内的设立成本改如何规定,是否需要规定一个支出比例?三是慈善信托的类型很多,受托人可以是信托公司或者公益慈善基金会,具体该如何分类?四是关于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鼓励能够激发多少增加的信托资金规模?

   其后,与会嘉宾就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蔡概还首席回应并表示非常认同于建伟主任关于慈善信托不同于慈善捐赠、不同于慈善组织的理解,认为慈善信托本身就是一种慈善活动,而不是慈善捐赠的一种形式。慈善信托可以理解为一个动词。国外做慈善事业通常有三种方式:慈善组织、慈善信托、街头乞讨。过去我国的慈善事业只有通过慈善组织这一种形式,所以非常有必要立法明确慈善信托作为一种专门的慈善活动的法律地位。蔡首席认为,慈善信托的个性化服务是其相较于传统捐赠的最大优势。蔡首席还回应了邓教授的问题,认为慈善信托的成本比例可以根据委托人、受托人、监察人的意愿自行约定,支出比例也可以自行确定,不必统一划定。

    赵廉慧副教授认为,过去制约公益信托发展的两个核心问题是税收优惠和审批,这两个问题在新出台的慈善法中都有了一定的突破。备案制对于慈善信托的设立降低了门槛,但备案制的内涵是什么?备案制的程序、审查的内容等都需要探讨,如果简单的备案就可以享受后续的税收优惠,就可能导致严重问题。具体的做法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成立相关委员会判断申请设立的慈善信托是否以公益为目的。

   方枫秘书长认为,慈善信托是一个复合型的概念,对于有能力的基金会和信托公司,成立慈善信托的吸引力相对较低。如何把两者相结合,吸收借鉴对方的优势,可能是下一步需要探讨的问题。成立专项合作,有可能对慈善信托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陈耀芳理事长认为,基金会可以是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基金会作为受托人,如何做专项慈善信托,有待探讨。

   来自长安信托、湖南省信托责任有限公司、宝钢信托的代表介绍了各自之前的公益信托实践经验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王名院长强调,慈善法正式实施在即,为推动慈善信托的落地与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深入的研究与试点实践向民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提交一份有质量的建议稿,内容涵盖慈善信托实施的基本要素,比如备案的内容和条件、公益信托到慈善信托的过度、监管体制的设立和内容、不同主体的关系理顺等。王名院长建议,可以尝试从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地方政府的政策监管层面;二是基金会、信托公司的组织运作层面;三是专项慈善信托的项目操作层面。王超副院长从方法论的角度分享了研究院在推动慈善信托试点工作中的角色,即行动研究和社会创新。可以让多方进驻社会创新实验室来进行试点实验。  

   俞建良司长认为,慈善法出台后,对于民政部门来说慈善信托是最大的挑战。慈善信托的优势,特别是英国慈善信托的优秀实践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让我们看到了慈善信托的美好前景。但同时,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慈善信托还都处在起步阶段,我国也不例外,所以从总体上看,我国慈善信托的发展要稳步推进。就目前而言,慈善法实施在即,而相关的配套规定尚未制定,希望通过研究院的研究与实验创新方法进一步深入,加快制定。